为扎实推进二级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根据《江苏海洋大学关于推进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苏海洋大学二级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基本要求》(江海大委〔2023〕39号),经研究决定,校关工委将分批开展二级关工委优质化建设达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二级关工委。
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4年12月中旬
第二批:2025年5月中旬
第三批:2025年11月中旬
三、申报认定
1.自查自评。各学院对照《江苏海洋大学二级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基本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全面客观的梳理、总结关工委优质化建设的主要做法、建设成效和基本经验,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2.组织认定。校关工委成立评议认定工作组,主要根据各二级关工委日常工作及有关过程材料和数据,结合自查自评情况,对各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必要时,评议认定工作组深入学院开展实地考察、听取汇报。
3.结果运用。综合评分为“80分及以上的”认定为“达标”;综合评分为“90分及以上的”认定为“优秀”。校关工委对认定为“优秀”的二级关工委予以表彰。认定结果作为学院年度综合考评中“关工委工作”指标项的评价依据。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按照上述通知精神,认真客观地做好本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达标认定自查自评和材料申报工作。
2.各学院按时提交二级关工委优质化建设“自评报告”、“自评得分表”(见附件)和佐证材料。纸质版送交校关工委秘书处办公室(D区筑海楼103室),电子版通过办公网信箱发送。联系人:温德育,联系电话:85895227。
附件:江苏海洋大学二级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基本要求及评分表(详见办公网文件库,此处略)
校关工委秘书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