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离退工委 | 联系我们
 
 首页 | 组织概况 | 文件制度 | 品牌特色 | 教育资源 | 线上互助 | 下载专区 
校关工委文件
 上级文件 
 校关工委文件 
 
校关工委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文件制度>>校关工委文件>>正文

江苏海洋大学关工委学生委员工作规程

2024-10-17 09:59   校关工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构建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关工委”)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关工委优质化建设,使关工委工作更加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体作用,特设立关工委学生委员,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学生委员纳入校学生干部序列管理,一般从现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社团组织中的学生负责人中选拔推荐。学生委员应具备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学有余力且成绩优良、组织协调和活动能力较强、善于融入和贴近学生等条件。

第三条学校关工委设立学生委员1-2名,学院关工委设立学生委员1名,均由各学院关工委选拔、推荐,报经校关工委审核批准。学生委员的聘期一般为一年,由校关工委颁发聘书。学生委员的工作管理和考核由所属关工委负责。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四条学生委员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是协助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示范者和服务者。

第五条 学生委员的主要任务是参与本级关工委的日常工作,配合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完成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任务,提升关工委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从而引导青年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优良学风,开展创新实践,增强素质能力,促进健康成长成才。

第六条 学生委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1.开展思想动态调研。围绕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当前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等,了解收集广大同学的反映、观点、想法及思想动态,及时关注和反馈大学生成长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实际需求。

2.开展学风建设调研。了解所在学院、班级同学在学习风气、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了解毕业生在就业求职、创业选择等方面的需求和要求;了解新生入学后在学习转变、专业认知等方面存在的想法和问题等。

3.开展心理问题体察。时时关注身边同学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了解发现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同学。尤其要在重点时期,围绕重点事件,关注重点同学,协助开展心理普查工作。重点围绕学业、生活、人际关系、感情等方面,开展心理健康体察。

4.参与社会工作调查。及时了解广大同学对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定期开展社会调研工作,了解广大同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和解决措施。

5.加强与“五老”的联系。促进“五老”资源菜单和学生需求菜单的有效对接,协助“五老”开展有关工作和活动;组织学生为老同志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志愿服务,为老同志使用现代智能技术和产品提供支持和帮助。

6.加强校、院工作联络。保持与校、院关工委的经常性联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用好关工委网络等各类媒体,做好关工委工作和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QQ等方式与校关工委办公室秘书报告工作和相关信息。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校关工委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学生委员培训会,提升学生委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学生委员参加本级关工委的有关会议,了解关工委工作情况,协助落实相关工作。

第八条 校关工委联合有关部门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委员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总结交流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校关工委办公室负责学生委员的联络工作,及时提供工作指导并开展信息交流。

第九条 学生委员每学期应提交一份工作总结。聘期结束后,校关工委联合有关部门、学院关工委举行新老委员工作交接会议,分享工作体会和成长经历。

第十条 学生委员发生变动时,所在学院须及时向校关工委提出,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第十一条 校关工委根据学生委员工作情况和实际效果等开展优秀学生委员评选,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委员并予以表彰。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工作规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和修改。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 江海大离退休工作处
●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 省委老干部局
● 中国关工委
 
 


苏ICP备05071369号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江苏海洋大学D区筑海楼  邮编:222005

版权所有 © 江苏海洋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