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关委函〔2024〕15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苏委教〔2019〕1号)精神,根据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关于统筹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暨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关委〔2025〕2号)精神,结合我校关工委工作实际,现就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紧紧围绕新时代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方针、工作定位和重点任务,聚焦“五好”“四型”关工委建设目标,加快推进我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推动“五好”关工委建设,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做出新贡献。
二、建设任务
按照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我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暨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工作。
1.学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按照《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基本要求》(苏教办关〔2021〕3号)精神进行,力争早日通过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暨“五好”关工委建设单位审核。
2.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自2025年起按照《高等学校二级学院“五好”关工委建设基本要求》开展建设和达标认定工作。
三、实施步骤
我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暨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5年),推进基层建设。各二级学院关工委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把准“五好”关工委建设基本要求和指标体系,统筹推进关工委优质化建设暨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工作。
1.第一批已经通过优质化建设达标认定的学院直接授予“‘五好’关工委建设单位”。
2.后二批拟申报优质化建设暨“五好”关工委建设达标认定的学院按照《高等学校二级学院“五好”关工委建设基本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校关工委分别于2025年9月和2025年12月完成达标认定,审核通过的学院授予“‘五好’关工委建设单位”。
第二阶段(2026年),学校申报审核。按照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有关要求,开展校级关工委优质化建设暨“五好”关工委建设审核申报工作。
1. 2025年未通过“五好”关工委建设单位审核备案的学院需加强建设,于2026年5月底前达到相关要求,并提交申报材料。校关工委于2026年6月前完成达标认定和审核备案工作,审核通过的授予“‘五好’关工委建设单位”。
2.学校计划于2026年下半年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第二活动片提交校级申报材料,接受审核。
第三阶段(2027-2029年),巩固提升成果。持续加强二级学院“五好”关工委建设,二级学院“五好”关工委建设总体通过率达到100%。校关工委适时组织“回头看”,实现全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暨“五好”关工委建设目标。
四、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确保在周期内高质量完成“五好”关工委建设任务,为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暨“五好”关工委建设审核申报奠定坚实基础。
2.强化工作落实。各学院要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对照《高等学校二级学院“五好”关工委建设基本要求》,撰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3.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对照“五好”关工委建设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做到内容精炼、条理清晰、数据准确。
附件:《高等学院二级学院“五好”关工委建设基本要求》
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